• 与豆瓣做个测试看看

    Feb 16,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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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不能关联此blog呢

  • 2.14 - [现在]

    Feb 14, 2009

    Tag:情人节

    十几天窝在家中没出门的我昨天进了趟城——谁让兰州这么大!我应该是住在最遥远的那个区了吧,50路公交车晃了一个多小时才把我晃到市中心,快睡着了!

    在超市买了一些吃的。乐事薯片,佳宝无花果,M&M巧克力花生豆,以及一小袋果珍,另外看到李医生的面膜在做活动,顺带捎了两盒,最近太不注意形象了,皮肤超干。没有买太多,是因为想到不久便要回上海去,心中一阵激动——我做宅女已经三个多月了,宅到连洗脸洗头洗澡都要考虑一会儿的那种。

     

    情人节的礼物——没有,因为和男人说好因为异地,所以过3.14的白色情人节吧。

    因为宅了太久,所以想要的东西实在很多:

    E71。花路米家的一件风衣和一条背带裙。一只价格昂贵的半音口琴。昨天在周大福看中的一只千足金小牛吊坠,镂空雕刻,肚子里装了六颗小珍珠,非常可爱。

    另外,想要肆无忌惮地大吃巧克力以及沾了芥末的生鱼片。再加一顿湘菜。再加一顿川味火锅吧。

     

    连载的第二回已改完发出,第三回让我有些茫然,因为写东西一直力求真实,所以太过于惨烈的话自己首先便不能接受了。要么停一停,还有一个月的时间。

    加入了百人恋爱世纪里。并且连男人也受邀加入——文盲的他完全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册子里有照片,替他挑了一张背影,不过和我的分隔很远,可能不会被人注意到。而配给我的图是两只夕阳下的砂糖兔,自己拍的,希望那是老了以后的我们。

     

    最近在关注豆瓣,默默地自己和自己玩,在“九点”里订阅了一些博客地址,好像还满方便的。另外就是看电影——有许多想看的电影,并且也down好了,只是一直没有个完整的心情去打开。过几天该去买火车票了。

     

    好安静的情人节。

  • “《革命之路》得出了一条土得掉渣的真理:婚姻是断送爱情的坟墓。正如导演山姆-门德斯所说:“尽管《革命之路》里的婚姻状态极度悲观,但我可以确信的是,从纯粹的爱情过渡到相守终老的婚姻,两个人的心里必将遭遇一段难以规避的炼狱过程,只是每对夫妻经历这段过程的长短不同罢了。”《革命之路》显然放大的是婚姻中难以忍受的痛苦一面。”——导演 山姆-门德斯

     

    我总是这样,某个电影如果让我深有感触,就更加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就好像看每个镜头的时候都感同身受一番,到最后只能乱七八糟的汇聚在一起,然后告诉别人说,真好看啊。可当一部电影并不是以它的“好看”来吸引观众的时候——

     

    因为是以婚后的矛盾为主线,所以男女主角相识和交往的过程被一带而过,直接快进到搬家之后的生活——甚至已经有了两个孩子,男人做着一份自认为很蠢却又不得不做的工作来养家,女人是家庭主妇——偶尔客串演出,矛盾就在这样平淡的生活中产生了。不一样的是这矛盾无关中国此类电影所离不开的柴米油盐,确切地说,矛盾并不是在两个人之间产生的,个人的,分别自己对自己造成的,也就是对整个生活现状的不满。

    “为什么会认识,为什么要交往并结婚,我们究竟是怎样被对方吸引——”相信冲突之后的伤心总会让人想到这几个问题,在恋爱中人们总是不停的说着理想,而婚姻却总是让人把这些统统忘记。在那次争吵之后,她终于想起他最初的样子——“没有什么是你不能做的。”于是这个破除矛盾,寻找新生活的计划在她的心里萌生了。难以忘记她向他解释整个计划的时候那双明亮而充满希翼并激动地含满泪水的眼睛——我想没有男人不会因此而被打动,他的激情也同时被唤醒了。在那段时间里,他们对那些听到他们的计划表示惊讶和不理解的人们嗤之以鼻,即使没人知道他们想要什么也不要紧——因为已经被即将要来临的改变冲昏了头脑。与其说是信心百倍,不如说是不停地告诉自己“我们可以的”,做最后的困兽之斗吧。

    然而真正能抛下现实的人会有几个?

    如果说单身汉们之中有20%,那么已经背负了婚姻,家庭,子女这些责任的人们之中,恐怕只有2%吧——选择突破还是留下来过虽然空虚麻木但还算舒服的生活,多数人都会缺乏勇气。

    他被提升并加薪了,她怀孕了,这两件事到来的刚刚好——说实话,我始终认为没有这两件事的阻挡他们最终也去不成巴黎,就算去了也会被生活带来的其他痛苦所困扰。有这种想法同时也是我的可悲之处——我本来就是个惧怕改变的人,甚至连一次普通的旅游都会考虑再三最后多半放弃。事实上我认为如果继续下去,没出什么乱子的话,也许他们之后会过得更好,看来那男人的观点和我一致,于是他动摇了,并让天平慢慢倾斜向留下来的那一边。而女人却宁愿偷偷地,违法地,危险地去把孩子这个障碍私自做掉——那时她还天真地以为那是唯一障碍。

     

    其实片面地剖析一下两人的心理:为什么在这件事上女人比男人坚决许多?有这样一个事实存在着,那就是谁工作,谁赚钱养家的问题。原本男主外女主内的结构会在去了巴黎之后做一个调换——无所事事的人会更空虚且更加匮乏安全感,要一个人放弃自己的经济自主能力其实很困难,尤其是要一个男人这么做,多半时候他们会理性地觉得如果安定和梦想可以同时兼得当然很好,但是如果不行,人们总是要回到正常的轨道上来。如果这种说法正确,那这就是他们两人唯一对立且不能调和的冲突了。

    同时有这两种情绪在左右着每个人:一是安于现状,一是尝试突破,各占50%。所以当男人已经100%决定安于现状的时候,这个计划就以13的弱势而自动灭亡了,即使再不甘心又能怎样?即使被那个精神病人发疯一般的言语刺中了内心深处的弱点又能怎样?沉默,争吵,哭泣,离家出走均不能改变得了什么,即使是在气急了的时候她说了“我不爱你了”“我恨你”“你一靠近我就会尖叫”这些话,其实都是自己骗自己,她想要在喊出这些话的同时找到心里的平衡点,找到这件事情乃至这段关系的结束点。他其实也是。

    故事演变成这样,真的需要做点什么了——让我扼腕的其实并不是最终的结局,我在看着那段早餐的时候早已潸然泪下。撇开这部电影来说,我其实是不喜欢莱昂纳多的,在【Titanic】之后他的脸浮肿得严重,并且目露凶光——但看到那里,他在争吵之后第二天的早晨起床下楼,看到她在准备早餐时,以及吃早餐时听到她微笑着对他的鼓励,那包含泪水的眼神,我什么也挑剔不出来了,那里面包含了惊讶,后悔,抱歉,感动以及——情难自禁的爱。出门前他颤颤巍巍地问出的那一句:“那你不会再恨我了吗?”难道不是我们每次争吵而和好过后最关心的事情吗。

     

    “革命路”便是革命之路——影片的结尾,他在那条路上朝家的方向狂奔,也是他是想要回去,可是回到哪里?回到从前的平静生活,还是回到争吵之前,告诉她:“我们去巴黎”?

     

  • i want 隐藏篇 - [以后]

    Feb 2, 2009

    Tag:i want
    [本日志已设置加密]
  • 新连载 - [现在]

    Feb 2, 2009

        命名为——[往事十一年]。

        本来已经完工,不过现在打算重写第三回,增加第四回,于是又没时间更新博了。

        那么写完再见!

  •     我们的关系很好形容,那就是——中学同学。中学=初中+高中=5年。因为是在那种特殊的班级,(俗称‘火箭班’,后来总是有人戏虐地说成‘炮弹班’),所以难免境地有些尴尬,就比如说,不能说是属于某一个年级的。一旦有任何年级性质的比赛,我们班便不知如何是好,报低一级会被说是欺负小孩子,报高一级又会被欺负——于是我们成了一个小团体。

        记得那时我们的教室在新楼的五楼。我说的是高三,不过我们似乎一直在那里没动过——整个高三年级除了高三(6)班其余都在三楼——所以我们是封闭的。我们学校也有些奇怪,体育课是相邻的两个班合起来,却又是男女分开上的。也就是说一班和二班一起,三班和四班一起,五班和六班一起——我们又被丢下了。

        所以我们几乎不认识其他班级的同学。

     

        我说这些其实是想说,因为封闭所以,我们相当的团结,而且大家无论前排后排混的都很熟,有什么集体活动也总是表现出超强的凝聚力——这是教音乐的班主任最爱说的一句话——班主任教音乐这件事在开心网的‘知我多少’中几乎被所有的同学提成了问题,选对的那一瞬间,我感觉到所有的默契都回来了,就好像是一个只有我们才了解的小秘密。

     

        刚好01号男生也玩开心网,并且常常出现,因为中学时代我其实和他交谈得并不多,所以好像这一个月的了解比五年还要多。小时候的他长相比部分女孩子还要秀气,记得初中毕业前因为大合唱比赛而在食堂门前拍的一张合影,那里面的他笑容灿烂得让人难忘——当然那是多么神奇的一张合影,我曾逐个地数过去,发现没有一个人的嘴巴不是咧得好大的——或许我们是在喊‘茄子’。只是他算是笑得相当好看的一个。

        对他的第一印象算是——名字好听。开始就觉得他的名字好听,于是注意看了他的作业本,唔,写得也好看,怎么说,还是像女孩子的字体。说话细言细语,深得初中语文老师的喜爱——还是像女孩子,并且和女孩子打成一片。座位应该是第四排居多。爱穿格仔衬衣,皮肤黑黑的,头发黑而浓密。

        说起来我相当的晚熟,整个初中我都像个傻子——傻子的定义是:天真却不可爱,不善于却敢于表达自己的观点(基本上就是缺心眼),跟不上别人的喜好,想和大家亲近却表现得太过热情,于是被人不放在眼里。我希望我的总结公正,其实那个时候都还是孩子,而我想起来自己当时的所作所为,确实有些讨厌——于是我和01号男生有了冲突。

     

        遗憾的是我只记得曾经冲突,却不记得是为何了,应该是我插入了别人的谈话,却说了不该说的话。冲突的结果是——当时的自卑让我只能自我检讨——我想他可能很不喜欢我,并且从此以后会更不喜欢了。虽然我很傻,可是却总是如此敏感。

        所以在后面的几年里我几乎没有和他接触,面对一个讨厌自己的人需要多大的勇气?至少我是胆小鬼。直到有一次,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记得这么清楚,一场和高年级的足球赛的结尾——我记得那是点球大战,对方的守门员胖的几乎挡住了整个球门,而我们的门将却相当瘦小——在我们的前锋射进了制胜的一球之后,我跳了起来,准确地说是所有人都跳了起来——而我在跳起来的同时看到对面的他也和我一样。每个人脸上的笑容都因为过于激动而扭曲了——对面的01号男生一定不会记得,对于这些只在生活中一闪而过的芝麻粒大的小事,没有人会比我有更好的记忆力。

        看到那笑容的时候我有些释怀,我想他可能没那么讨厌我了吧——其实更大的可能是他早就忘记那次争执了。人们总是宽容的忘记别人犯的错,而对自己的过失耿耿于怀,所以只有我记得。

     

        其实有时候觉得毕业是件好事情,仿佛能化解所有的结一般——怎么说,无论遇到哪一个同班同学,哪怕是当初再陌生的,都有种‘故知’的感觉。所以有一次去聚会的路上,应该是一个冬天,我和01号男生遇见并结伴同行,聊了许多的同时,在我的心里一直隐约存在的对他的畏惧和抵触感终于消失了,一直到现在。

      现在我的主观描述结束——01号男生应该已经从小男生变成了一个——‘男人’,并且和从前很不一样了,让我来一一列举:

        他在北京。

      他变胖了,不过还算合适。

        他写有趣的博客,虽然总是短得不到十句话。

        他拍照的色调很鲜艳。

        他看一些我看不懂的书。

        他看起来热爱生活。

     

        我还是不太了解他——不过,01号男生如果自己看到,一定知道我是在说谁。---(End)

  •   刚好她在QQ上和我说话,那么就从她开始吧。

     

        01号是我13位大学室友中的一个。为什么我有那么多的室友?因为大一的时候我读电子信息,住的是六人间,大二的时候读英语,住的是八人间,(人多真的很被虐),因为其间有一个人搬去外面住,所以01号才有机会作为第13位室友出现。

        她皮肤很白,微微有点胖,不过下巴还是尖尖的,并且小腿的形状很好看,这两点让我很是羡慕。她是南方人,说话软软的,语速相当快,常常和男朋友在电话里斗嘴,我们边上的人一句都听不下来。我和她起初并不是很熟,我大概是那种,很难主动去和陌生人打交道的人,我搬去靠窗的上铺之后,她睡了之前的下铺,这可能是我们之间唯一的关联了。

        念大学的时候我没什么乐趣,暗恋了一个男生耗掉三年,剩下的时间都在看小说中度过,并且看小说的时候很入迷,常常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把身边的人吓得不轻。01号因为和男朋友异地,于是也喜欢看书,每到周末的中午,我们吃饱喝足之后便往床上一躺,盖好被子,手边放着零食,一下午解决一本。身边有个酷爱买书的我,她自然是很高兴的,我也刚好觉得志同道合,于是常常聊起书的内容,聊到激动的时候拍着桌子骂。

        喜欢的东西也有别人喜欢,这个别人不是那么多人,而是只有一个,这种感觉很好。就好像既能被了解,同时又满足了清高的欲望一样。

     

        不过讨论的时候她往往很平静,不像我这么情绪高涨的。

      “靠!怎么能这样?太可恶了!”

      “其实也还好,想想也觉得正常,如果是你的话……”

        常常对话是这个样子。

     

        可能性格还是很不相同,所以01号和我最深的交情,也不过就是在期末考前一同早早的起床,穿起厚厚的外套,背上书包迎着寒风步行到另一个校区去自习,然后一起吃午饭,吃晚饭,再踏着月光一同回去。前几天我在QQ上给她留言:

      “我可能年后要去西安啦。你还在吗?”

        她回复:“我一直在成都的呀。”

        突然间我觉得我的记性真的开始变坏了。我搜索着我和她一起做过的那些事,也想不起来多少了,我们一起逛过街,她买过一条棉质的旗袍,那时寝室除了我每个人都有;一起去吃过几次火锅;一起去学校浴室洗澡,她洗的总是比我慢;一起去图书馆借过书;我买了自行车以后曾经骑车载过她,来回几次便压扁了车后胎;曾经有过一张合影,在东区的一颗树下,我和她面对面抱着,脸扭过来看镜头,看起来特向一对拉拉。后来……一毕业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面。

     

        她的特点是什么呢?

        对了,曾经有人说过,她长得很像梁静茹。虽然她本人的原话是:“切,我比她好看多啦!”---(End)

     

  • 01.20 - [N女友系列]

    Jan 20, 2009

    Tag:女朋友

        我们总是在认识许多人,有时是自愿的,有时是被强迫的,有时只是碰巧遇到。有男人,有女人。有喜欢的人,有讨厌的人,有一眼便特别投缘的人。有忘记的很快的人,有渐渐变得重要的人。也有从很重要变得无关紧要直到不再相干的人。

        朋友的定义就是,在某个时期,对你来说重要的人。

        我突然想把他们记录下来,也许是过去的,也许是现在的,也许是我希望的将来的。为了预防那个特定的时期过去之后我把他们忘记。

        第一幕写谁比较好呢?

  • 12.27 - [过去]

    Dec 27, 2008

    Tag:3月

        4.做啦啦队的那天我扮成了一只QQ企鹅,一群小朋友围着我要求拍照,而其实我又热又累,挺着大肚子寸步难行。很久以后表弟指着我真的打起来了的肚子说,你看看你那时候多年轻。我还不想承认,可事实如此。

       那天我们结伴坐了很久很久的公交车,从张江高科到五角场,坐的我都快睡着了;外加他身上很浓重的烟草味道更加催眠。有趣的是我们还不算太熟,聊了一阵子,安静的时候略有尴尬。然后下车,走了快半小时,绕了个大圈,却还走错了门。

       诺大一个体育馆。

       坐在街边公园的长椅上打女人的电话,没打通,就继续聊。说起环境不错,是个约会的好地方,表弟嘲笑我说,可惜你太老了。那么现在我是不是更老了。照片上的眼神和表情分明都还很稚气的咧。

      5.去太阳岛大概是在那之后,不过因为天气不大好,反而更冷一些。我总是用照片上穿的衣服多少来判断季节。到那之后我和帕西就租了辆双人自行车环岛去了,半路开始下雨,淋成了落汤鸡,头发都粘在脑门上难看的很,于是拒绝被拍照。后来回住处换好衣服,头发还是没有洗,干了之后乱七八糟。

       琐碎的自由活动。

       晚饭吃了烧烤,我很没脸没皮的抢了许多黄金烤虾,吃完了用小DC在餐厅昏黄的灯光下乱拍。很晚的时候大家在KTV,我不小心喝多了,我认为可能是因为饭后的那场烟花太有感染力,可是Martin却一直问我是不是因为听说他们要走。我当然不肯承认。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认为任何恋恋不舍的情绪一旦表露出来都是可耻的,没错,因为那晚喝了吐了之后,我便开始认为无论什么离别都很微不足道了。有时候人就是爱一时冲动。

       或者我对他们还不够信任,所以不想冲动给他们看。

      6.在杭州时我已经进入身不由己的阶段。于是临阵脱逃去和蚊子见面。我们00年在网上认识直到08年才第一次见面,期间他换了一个女朋友我换了一个男朋友,我们从奋力聊天到通信到偶尔说话,这段经历很有趣。还好我们都和想象中的没什么不一样,那时我的身材还未走形,还好。

       部门晚上照例吃饭喝酒KTV我和女人半途撤回,接着Paul出现,聊了一会儿,我困顿难耐。第二天一大早开会,大家在餐厅遇见,黑黑的眼圈。

      7.我承认,我是越来越不会写记叙文了,因为我无论在哪里都无法说出心里真正想说的话。有时候害怕被了解是因为内心过于可耻而黑暗,大概。---(End)

      

  • 12.26 - [过去]

    Dec 26, 2008

    Tag:3月

        1.我的记忆力如此之好,以至于一闭上眼睛,过去的事情不是在放电影,就是变成被各种相框圈起来的照片;只要我想看,它就不停放。可我偏偏喜欢装着什么都忘了。

          这和年轻的时候恰恰相反。

        2.来上海之后我认识了许多人。其实这些人中并没有多少是真正和我有关联的。我所说的这种关联至少是,我会时常去看他们的日志,而他们的日志中又偶尔会提到我,或者我身边正在发生的事情。简单的说这是一个圈子,无论是我愿意关注还是必须要关注。

          有一点不得不说,我对'好朋友'这三个字的要求甚为苛刻,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当我掰着手指头想数清楚从小到大有过多少好朋友,最后也没能用完一只手。而和我关系比较好的那些人,我宁愿用邻居,同学,亲戚,甚至网友来称呼。也并没有定下多少条一定要达到的规矩,只是一个名字只要在脑子里过一下,就会有一种直觉:他是,或者,好像还不算吧。

          我都不知道我到底想说什么。

          或者是想说,来上海的前大半年,我没有什么朋友,然后之后,有了一些。我有很多同事。当然朋友也都是同事,因为没有发掘其他什么交际圈。让我来列一列名单。Emmy。Paul。Leslie。Martin。Yiru。Percy。Jane。Vivi。Naomi。排名分先后。并不是其他的人我都不喜欢,可是单有喜欢怎么够,而且,也不是我一厢情愿就可以的。

          在罗列这可笑的排名的时候,其实我在想,多久之后如果我再排一次,他们之中谁会离开?无论如何,列出这么一个东西,最后总是会徒增伤感。如果没有对比,可能许多事情自己也就意识不到了。

        3.事实证明,人真的不能只依赖恋人活着。

          和女人在两地同时翻看以前日志,因为她说看到我们在3月份的合影,那个时候我们身边还有许多人,现在却离开了好几个。后面那句是我添的,我就是其中一个。

          然后我发现,我怎么那时笑得这么灿烂呢。---(to be continued)